【訴狀摘譯】洛杉磯國際基督教會 (LA ICOC) 面臨新訴訟:遭控忽視並掩蓋兒童性虐待案件

洛杉磯國際基督教會 (LA ICOC) 面臨新訴訟:遭控忽視並掩蓋兒童性虐待案件


遞狀日期:2026 年 1 月 26 日

案件編號:26STCW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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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洛杉磯國際基督教會 (Los Angeles International Church of Christ, 簡稱 LA ICOC) 遭到一名代號為 "Jane Doe 1" 的女性提起民事訴訟。原告指控教會未能保護她免受教會領袖的性虐待,且教會高層在知情的情況下,不僅未依法通報,甚至下令掩蓋真相 。

    以下是這份長達 11 頁訴狀的重點摘要:

1. 案件背景與指控核心

    原告 Jane Doe 1(為保護隱私使用化名)現為成年人,但在案發時是未成年人。被告包括洛杉磯國際基督教會及其相關實體。訴狀指出,教會允許其員工兼查經小組組長 Paul Centeno 性虐待原告:

  • 長期虐待:虐待始於 2000 年左右,當時原告年僅 12 歲。在接下來一年,Centeno 幾乎每天都對原告進行性虐待。
  • 濫用職權:Centeno 利用其教會領袖、查經小組長的職位接近並誘騙原告。
  • 刑事定罪:需要留意的是,Centeno 此前已在相關的刑事案件(案號 LACBA229940-01)中認罪。本案則是針對教會責任的民事求償。

2. 教會被控掩蓋真相與威脅噤聲

    本案最令人震驚的指控,在於教會對於受害人陳報虐待的反應。訴狀詳細描述了教會高層如何系統性地阻礙正義:

  • 知情不報:當原告將受虐事實告訴母親,母親隨即聯繫了教會的女性領袖 Sonia Gonzalez。Sonia 將此事告知了她身為教會領袖的丈夫 Victor Gonzalez。
  • 下達封口令:Gonzalez 夫婦並未履行法律規定的通報義務,反而下令原告、其母親及其他宗教領袖「不得向警方或兒童保護服務機構(CPS)報告此事」
  • 二度傷害:訴狀指控教會領袖對原告進行「檢討受害者」(victim-blamed),並拒絕提供進一步協助。
  • 持續的危險:由於教會的隱瞞,Centeno 並未被解除職務,繼續接觸教會內的弱勢未成年人,導致原告持續受害。

3. 法律訴求:兩大控訴

    原告向法院提出了兩項主要的損害賠償請求:

  1. 過失(Negligence):教會對其成員負有保護義務。原告指控教會在知悉 Centeno 具有危險性(包括原告母親曾與 Centeno 有過往關係並知其暴力史)的情況下,仍未能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兒童。未對 Centeno 進行適當監管或背景調查,構成了嚴重過失。
  2. 違反強制通報義務(Breach of Mandatory Duty):根據加州《兒童虐待與忽視報告法案》(CANRA),神職人員屬於「強制通報者」(Mandated Reporters)。原告指控教會領袖(如 Marty Fuqua, Chris Fuqua, Sonia 和 Victor Gonzalez 等人)在合理懷疑有虐待發生時,未依法在規定時間內向執法部門報告。

結語

    這起訴訟再次引發了公眾對於宗教機構內部權力結構、兒童保護機制以及神職人員強制通報責任的關注。原告在訴狀中表示,她之所以採取法律行動,是因為教會不僅未能保護她,反而積極地參與了對罪行的隱瞞 。

    目前該案件已於 2026 年 1 月 26 日正式歸檔,等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留言

  1. 這個組織在台灣叫台灣國際基督教會(TCOC) 與其母體為國際基督教會(ICOC) 。這個以基督教外衣發展的膜拜團體,在膜拜團體研究領域(美國地區)是外界關注與成員內部討論最激烈的組織之一。這些問題在近年來也因美國法院的訴訟與台灣內部的司法爭查案件而再度受到重視。
    針對管理模式、資金流向與法律指控等爭議點大致整理如下:
    1. 管理模式:高度掌控的「門徒制度」
    階層化權力結構: 該教會建立了一種如同金字塔型的權力體系。每位教友都有一位「門徒導師」(以前叫摩西、領導、小組長等)(Discipler),生活中的大小決定(如職業選擇、交友、婚姻、甚至金錢花費)通常被要求諮詢並順服導師的建議。
    唯一教會主張: 早期教義強調自身是「唯一真正的教會」,導致成員容易與家庭及外部社會隔離,離開教會常被視為「背叛」(fall away)或「失去救恩」。
    屬靈虐待(Spiritual Abuse): 有批評指出,這種模式利用教義進行精神與心理操控,讓成員在精神上產生高度依附感,對不服從者施以壓力,被評論者稱為「屬靈虐待」。
    2. 資金流向與財務爭議
    強大奉獻壓力: 成員被要求除了每月的「十一奉獻」外,還需承擔頻率極高的「特別奉獻」或「傳道奉獻」,數額有時高達月薪的多倍。
    在台財務指控: 2025 年有報導指出,台灣部分受害者控訴教會資金流向不明,涉及金額初估達上億元,相關案件曾引起檢調單位關注。
    涉及公款挪用: TCOC 內部曾爆發主任牧師覃思源涉嫌挪用公款購車等行政醜聞,導致 2012 年左右發生大規模的分裂與信徒流失。
    3. 領導層訴訟與法律問題
    美國集體訴訟: 自 2022 年起,美國 ICOC 及其分支面臨多起集體訴訟,指控內容包括:
    掩蓋性侵: 領導層被指控在 1980 至 2010 年代期間,有組織地掩蓋多起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並阻止受害者家屬向警方報案。
    財務與精神詐欺: 原告指控組織利用宗教名義進行有計畫的財務剝削與精神操控。
    創辦人辭職: ICOC 創辦人 Kip McKean 曾於 2003 年因「威權主義」與「濫用職權」被迫辭職,隨後他另立了更為極端的「國際基督教教會」(ICC)。
    4. 台灣組織的轉型與現況
    更名與掩飾: 為了應對國際上的負面消息,在台組織多次更名(如由 TCC 改為 TCOC),被外界認為是為了淡化與 ICOC 爭議的關連。
    內部改革聲音: 儘管存在這些爭議,教會內部也曾出現追求改革的聲音,希望轉向大公教會、減少行政操控,並在信仰教義上與傳統正統教會接軌。
    在2024年又爆發北區曾國榮牧師(英文名 Kevin ,自稱為野生牧師)主日講道內容多次抄襲西雅圖靈糧堂官網事件,均不認錯悔改公然說謊為引用資料有誤等藉口,導致十數位會眾脫離該組織。目前曾國榮牧師力圖洗白,夥同該組織財務主管李紀陸女兒李依,運用組織奉獻資源,大量拍攝短影音在網路上散佈,購買網路流量,試圖重新自我定位擺脫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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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离开这组织一段时间了,有人推荐这里文章,看了又勾起心里痛,却有一种被理解的疗愈感受,特别是关于诉讼事件和属灵虐待。谢过博主用心,请多贴文,造福中文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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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客氣,也謝謝您的回應,祝福您前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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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笑死,美國的ICOC被告,關台灣國際基督教會什麼事?ICOC / TCOC都分不清楚?耶穌和保羅也都被控告,都是為義受逼迫。不好好多讀一點聖經?你們這些背判教會的,確定自己還得救了嗎?為你們的靈魂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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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笑死弟兄您提到「美國 ICOC 被告,關台灣 TCOC 什麼事?」,系統性控制的「連鎖店」本質這是一種極度天真的切割法。瑪格麗特辛格博士在她的著作Cults in Our Midst中強調:評估一個團體是不是破壞性邪教,看的是它的權力結構和控制技術(而不是它的地理位置)。TCOC(台灣國際基督教會)和 ICOC(國際基督教會)使用的是同一套核心運作系統:同樣的「門徒訓練」金字塔階級、同樣的生活控制機制、同樣的排他性教義。這就像是某家跨國連鎖速食店,總部因為使用了有毒的油品在美國被告了,台灣分店卻跳出來說:「笑死,那是美國店的事,我們雖然用同一款油、同一本SOP,但我們是台灣店喔!」控制系統的 DNA 是一樣的。只要這套把人的生活交由領導操控的權力結構沒有被徹底打破,台灣分店產生的心理創傷,必然與美國母公司如出一轍。
      您又說「耶穌和保羅也都被控告,這是為義受逼迫」,個人的淺見是您習慣將客觀批評包裝成神聖的迫害這句話是「建立封閉邏輯系統(Closed System of Logic)」的最經典展現,這正是所有邪教的慣常手法。一個健康的組織面對外界的法律訴訟或前成員的血淚控訴時,會進行內部調查、檢討制度。但高控制團體不會。他們會啟動一種叫做思想終止陳詞(Thought-terminating cliche)的機制。藉由把自己跟耶穌、保羅掛鉤,組織成功地把受害者對體制的合理控訴,扭曲成了邪惡世界對神聖信仰的迫害,這種逼迫教會的邪見,我在組織時早就發現了它的不合理。
      這招非常毒辣。因為一旦成員接受了「批評全職就是批評教會,批評我們=迫害耶穌」的邏輯設定,大腦就會自動關閉批判性思考,從此再也聽不進任何客觀證據。拿耶穌的十字架來當作掩蓋組織醜聞、拒絕受公眾檢驗的擋箭牌,這才是對信仰最大的褻瀆。
      「你們這些背叛教會的,確定自己還得救了嗎?」,唉!!!這種不得救的老套,在組織時已經看多了,當時全職就常常對異議者說,今天以後你就不是門徒了,以這種植入恐懼的方式進行恐嚇。
      瑪格麗特辛格博士提出的「邪教六大條件」中,最後且最致命的一項就是:建立恐懼,讓成員覺得離開團體就等於失去一切。「確定自己還得救嗎?」這句話,完美示範了什麼叫「恐懼植入(Phobia Indoctrination)」。
      基督信仰中,救恩是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但在 ICOC/TCOC 的話術裡,他們巧妙地把「上帝」和「教會組織」畫上了等號。他們在成員心中植入一個恐懼的按鈕:離開這個組織,你就背叛了神;離開這個組織,你的靈魂就會下地獄。
      這根本不是「為你的靈魂擔心」,這是赤裸裸的情緒勒索與屬靈恐嚇。這就像一個恐怖情人拿著刀對你說:「除了我,沒有人會愛你。你敢走出這個家門,你就是在自毀前程,我真的很為你擔心。」
      你寫下這段話的語氣越是嘲諷、越是充滿優越感,反而越證明了你深深陷在這個系統的「思想改造」之中。你正在用組織塞給你的語言,來防禦組織本身的錯誤。
      真正的真理,經得起最嚴苛的檢驗與懷疑;只有脆弱的控制系統,才需要不斷用迫害妄想和地獄恐嚇來把信徒圈養在籠子裡。
      當你需要用恐嚇別人會失去救恩來證明自己的組織的偉大時,你已經輸了。因為出於愛的信仰使人自由,而出於恐懼的信仰,只會孕育出精美的暴政。
      我們都同在一個組織中受害,我只是先逃離的倖存,其實理性討論才能看見真相,如果您願意,我可以送一本瑪格麗特辛格很經典探討膜拜團體的書給你,如果有興趣請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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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ouTube 請搜尋 這兩段影片
      「How is the ICOC Structured? | International Churches of Christ」
      https://youtu.be/4CNR2cdSQj0?si=8wFyMU46aeq435l4
      03:26

      「ICOC Elders Service Team Update 2025」
      https://youtu.be/RiDj6c4OEWQ?si=u1b72ibjyi-6_KM4

      Dan有在裡面,Dan是誰你知道嗎?他是香港的長老,也常來台灣講到,笑死為什麼你會說「ICOC / TCOC都分不清楚?」
      TCOC 不就是ICOC在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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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要將這個組織關係的切割ICOC 與 TCOC 真的沒關係?事實是: 台灣國際基督教會(TCOC)在英文上就是 Taiwan Church of Christ,它本來就是全球國際基督教會(ICOC)網絡的一分子。不信去問你們的橡皮圖章長老劉德華,這兩個組織兩者共同的歷史淵源(如創辦人 Kip McKean 的門徒訓練系統)、相同的核心教義與組織文化。訴訟中指控的「招募配額、十一奉獻審查、制度化思想灌輸」等系統性問題,正是該全球網絡長久以來的爭議點。假裝兩者毫無關聯,只是鴕鳥心態。「為義受逼迫」的偷換概念:把犯罪指控當成十字架?事實是: 耶穌和保羅被控告,是因為他們傳講神國的福音、挑戰當時腐敗的宗教權力體制。他們從來沒有因為「隱瞞兒童性虐待、戀童癖包庇或財務剝削」而被聯邦法院起訴。把「掩蓋性侵兒童的刑事罪行」等同於「為義受逼迫」,這是對聖經極大的曲解。面對罪惡,聖經的要求是「行公義,好憐憫」(彌迦書 6:8),而不是為了保護組織名譽而集體消音。 這種「質疑你還得救嗎」、「為你的靈魂擔心」的說法是少部分全職的老套路,是典型的屬靈控制手段。它的目的不是真心的靈魂關懷,而是利用信徒對「失去救恩」的恐懼,來堵住質疑者的嘴,讓人不敢面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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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載】香港時代論壇引用 BBC 對倫敦國際基督教會(London ICC)之報導